台灣島的轉型正義 正義的未知數

想要有光明的明天,就要有面對昨天的堅韌和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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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下了雨的傍晚,我放學回到家,
卻發現家門口站著幾個穿著制服的人表情嚴肅的不發一語
帶走我阿爸最後那一抹身影,
從此我就再也沒看過他了…
這一夜我想像當年的光景做了一個惡夢。
再過一年我就要小學畢業了,
哥哥們都早就畢業去田裡幫忙了,只剩下我還在念書。
原本我也想要畢業後回家幫忙種田,
但是阿爸說:汝一定艾繼續讀下去,今嘜台灣賣起飛,汝要認真讀冊,知唔?
收音機講,政策變化,明年開始,大家都要讀九年。
今年2016年,人生倒數進入一甲子,
看見電視討論轉型正義,內心五味雜陳…

進行中的轉型正義
目前台灣正處於轉型正義的現在進行式,以下整合受害者團體、國內政治團體、專家學者及對岸專家等各方的意見,分作正面或反面的各方看法,全面了解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的歷史沿革

受害者團體的轉型正義
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蔡寬裕、蔡焜霖先生)
▪ 轉型正義要強調歷史的過錯,是威權統治轉型民主之後對過去進行相應的矯正和補償。我們到現在都還不知到底誰要為過去白色恐怖一萬多件殘害生命的案件負責。
▪ 現在之所以會「只有受害者,看不到加害者的真面目」,就是因為檔案都沒解密,包括過去黨國一體的國民黨高層檔案都要開放,才能追尋歷史真相。

② 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理事長薛化元
▪ 228真相的釐清是推動轉型正義的第一步,釐清真相後,讓該負責任的人就定位,不須負責的人就不須背負歷史原罪,這樣才是台灣社會和解共生的基礎,也是轉型正義不可或缺的一環。

③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黃長玲、葉虹靈女士)
▪ 許多前威權國家在轉型初期,是由國家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調閱檔案、公布調查報告。相較之下,台灣自一九八七年解嚴後,轉型正義主要著力於受難者和家屬「補償」,但史料整理的進度相當緩慢,目前已公開的百萬頁檔案,亟待疏理解讀。
▪ 台灣長期的反共教育、政治受難補償的制度設計等,都是造成這段歷史難以被大眾清晰認知的結構性因素。以致社會對本應充滿異質性的政治案件理解失之扁平。

④ 台灣地區戒嚴時期政治事件處理協會理事長蔡裕榮先生
▪ 對於公開歷史抱持懷疑態度,這些被公開的檔案未必是「歷史真相」,「公開不代表真相大白,可能是更搞不清真相」。他說:「歷史要清算,但不需要鬥爭。」把不準確的檔案公開又不解釋,讓「自以為正義」的人判讀,只會帶來紛爭。身為受難者,他支持公開史料,但須「有註釋才能公開」。

⑤ 台灣抗日志士親屬協進會顧問戚嘉林先生
▪ 台灣的歷史當中,其實白色恐怖較228事件傷害更深,對外省族群的傷害比對本省族群更重,只是在「大台灣意識」下,白色恐怖被高度忽略。白色恐怖是歷時長達20年的「冷戰架構下的思想整肅」。
▪ 他希望民進黨政府不要「選擇性」紀念歷史事件,要公平、正義地比照紀念228受難者的方式,對於白色恐怖和日據前20年遭日本殖民政府大肆屠殺千百倍於228的受難者,也召開真相和解委員會、建館、立碑、年年追悼。

專家學者的正面意見
臺大國發所教授邱榮舉:
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推動過類似的法律,「國際轉型正義中心」就曾歸納所謂的轉型正義,應該包括「真相調查」、「起訴加害者」、「賠償受害者」、「追思紀念」、「制度改革」與「人事清查」等。台灣雖然已經過政黨輪替,但還是有必要繼續推動。建議把日治時期以及原住民的部分也包含進去。

知韓文化協會執行長朱立熙:
認為我們可以學韓國的經驗,並用「清算歷史」一詞去取代「轉型正義」,清算本身無負面的意思,是因為中共當初文化大革命要合理化暴行用了「清算」來做包裝,這兩個字才被汙名化。用「清算」才更好引起人民的共鳴。

青平台研究員林雍昇:
我們應該效仿國外用「除垢法案」,規定獨裁體制的幫兇沒有資格再競選、擔任公職。沒有個人責任的確定,集體都會背上原罪。

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
▪ 不認為立專法(指促轉法)會有問題,特別是現有政府的組織架構無法處理相關問題,所以才有立特別法的必要;而且草案中的促轉會,只負責調查,不是審判單位,沒有什麼疑慮。
▪ 建議時間範圍可擴大為四百年,並且將土地、原住民和台籍老兵等納入。

專家學者的反面意見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顧問李訓民:
▪ 「促轉條例草案」有太多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及無止盡的立法與行政擴權,將使台灣既有民主機制消耗殆盡。
▪ 該條例框架性立法、將時間限於民國34年至80年間,忽略日本投降後留下的資產也被台灣民間強制占有的事實,就是只針對國民黨黨產及蔣中正父子,明顯違反現代法治國的立法原則。

文化大學國發所教授劉性仁:
促轉條例中有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和國防、國家安全有關,和檔案法有發生衝突時,開放政治檔案和檔案法發生衝突,「而且影響國民黨在陸工會推動的工作,包括過去在位子上的人,或者是在大陸這些人,可能會受到一些受到人身安全問題」,透過轉型正義卻達到現代不正義,需要集思廣益。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
▪ 轉型正義所要處理問題錯綜複雜,應可考慮成立功能取向之分組委員會,延攬各個不同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例如分別成立歷史真相委員會,司法平反委員會,財產清查委員會。
▪ 國民黨所做的「過」固然需要檢討,但是我們不能全盤否認他所留下來的「功」。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謝政諭:
目前已有國家賠償法、刑事補償法、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等,轉型正義早在20年前就逐漸啟動,解決威權時期的不當事情,況且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中,很多部分是現有部會與法令就可以處理的,需不需要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有待討論。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兼法學院院長廖義銘:
▪ 依據草案內容,促轉會有權要求相關人等到場接受調查,不得規避拖延;若無特定理由不到場,可處3萬到30萬的罰金。但「刑事訴訟法」第178條,對證人若無正當理由不到,也只處三萬以下的罰金;而且還是由法院、不是檢察官來裁定;法官裁定後,當事人不服還可以抗告。但草案內容卻規定,除非當事人能證明接受調查「會傷害國家重大利益」或「使自己遭到刑事追訴」,否則不能拒絕,比「刑事訴訟法」還嚴;而且促轉會就可以裁罰,不是由法院來裁;同時,當事人還沒有途徑可以抗告或提異議。
▪ 草案內容不明確,使得只要在特定時間內,加入過國民黨,或在調查局或憲兵單位服務過的人,全都有可能成為被調查的對象,且完全由促轉會來認定。
▪ 草案條文對促轉會的調查結果,要如何公開、保存,也沒有相關的規範不清楚。

其它
法學教授、律師 陳長文
反省歷史可以,但是不要淪為政治報復的手段、鬥爭的工具,不能「選擇性」的反省,不能選擇自己想要的正義轉型,而對於自己不想要的正義就矇眼無視,這種選擇性的正義,有時比不正義本身更不正義。

前文化部長龍應台:
▪ 沒歷史感卻當判官是很危險的。她認為,要推動轉型正義,組成真相調查委員會是第一要務。她建議,政府應以獎勵的方式,鼓勵民間將手上文件捐給政府。
▪ 帶著誠惶誠恐的心情,才是對的心情;而不是以另一種傲慢與粗暴來處理過去的傲慢與粗暴,卻還打著正義旗號,那真的太虛偽了。

戰略顧問公司負責人范疇:
如果台灣不能開啟「哲學探底」的動力,恐怕單單政治和歷史的探底運動,所能造成的效果還只是對立性的,而一個處於對立狀態的社會,不但不可能找到主體性,連發展方向的最大公約數都捉摸不到。

中國文化大學歷史系教授倪仲俊:
贊成持續推動轉型正義,但對應否立專法持保留態度。若要立專法,則應尊重多元民族歷史的紀錄,而不是形成一元化歷史的解讀。除擴大範圍,將各族群的正義需求都包括在內,還有二點要特別注意:第一,是否落入「成王敗寇」、建立一元性歷史詮釋型;是否會產生壓抑部份族群歷史記憶,甚至變成清洗他人記憶的情形。第二是草案條文充滿針對性,感覺有藉由徹底否定舊政權,來突顯新政權的疑慮。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生王欽:
以南韓的經驗來說,不論是擺脫意識形態的民間團體抗爭或是媒體文化透過大量拍攝電影傳播反威權的力量,台灣雖然身處於自由時代,但是卻無從擺脫內心的無形枷鎖

國會各黨的聲音

民進黨
黨召柯建銘:
轉型正義是國際潮流,更是自由民主憲政維持的最高原則,這是歷史的時刻,台灣不能再往下沉淪,國民黨不該抗拒,應終結藍綠對立,國家進行大和解。

立委顧立雄:
▪ 強調轉型正義不是「政治鬥爭」,而是真相的重建工程。唯有揭露真相,才能呈現公義,並促成和解。除了「政府檔案」之外,「國民黨檔案」中涉及二二八、白色恐怖、黨產的相關紀錄,也是急須查明、保全的證據。
▪ 在責任追究的層面,需立法設立標準,尤其針對加害人已死亡、被害人不明或不願追究的情況下的相關處理方式,仍有待設立相關規範。

立委陳瑩:
▪ 民進黨的版本應該明確將原住民族的部分寫進《促轉條例》母法中,接著由母法授權制訂更詳細的子法,例如《公開及處理原住民族權利侵害歷史真相條例》。讓整個台灣社會在討論轉型正義時,一定得注意到原住民族的歷史經驗。
▪ 提出另一版本的草案,在促轉會的任務中多增加一項:公開並處理原住民族所遭受不公正之權利侵害。

原住民立委Kolas Yotaka:
認為若將原住民議題納入促轉法,反而會將原住民轉型正義的議題邊緣化,和其他議題參雜化、導致焦點模糊。應該要獨立規劃屬於原住民本身的轉型正義條款及調查委員會。

國民黨
黨主席洪秀柱:
威權時代,國民黨的確是黨國不分,但國民黨從威權時代走向民主開放的時代,「不能不佩服國民黨和蔣經國先生當年做的睿智決定,這是他做到的轉型正義」。

國民黨黨團:
鄭天財等諸位委員擬訂《促進轉型正義回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條例》草案,設立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委員會,為獨立機關隸屬監察院,主要希望回復原住民族土地。

時代力量
時代力量黨團:
▪ 轉型正義的推動不應侷限於特定時間、族群或議題,而是要能夠全盤面對、處理台灣過去歷史的種種不正義,所以法案中特別重視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處理。
▪ 擬定《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草案,設立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委員會,負責處理台灣各族群權利及個人全力遭迫害之歷史進行真相調查等相關工作,為一獨立的行政機關。其中明確提及原住民族的土地、語言及文化等。

對岸專家怎麼看?
大陸學者直言,此條例牽扯到台灣史觀的轉變,使台灣徹底與中國大陸切割,將會是一場「意識形態的清洗」。

北京聯合大學台研院兩岸關係研究所所長朱松嶺:
▪ 《促轉條例》絕非善意,因為直接牽扯到台灣史觀的改變,也會讓台灣的政治氛圍進一步「綠化」,將國民黨早期在台灣的治理定性成白色恐怖,貼上「非正義時代」的標籤。
▪ 此條例的目的,是要打倒國民黨,全面否定國民黨時代的一切,包括《憲法》文件、政治符號、乃至孫中山相關的歷史定位,只要與大陸有連結,就視其為威權時代的政治符號,把在台灣仍主張「一中」的聲音徹底解構,可謂「意識形態的清洗」。

中國社科院台研所研究員王建民:
▪ 民進黨近來包括在護照上貼貼紙的修法、對蔣介石、孫中山的照片或銅像 的處置想法,以及刻意凸顯鄭南榕等動作,都顯示台獨活動越來越活躍。
▪ 蔡英文動輒提到「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樣的措詞與她主張的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和維持現狀的兩岸論述相互矛盾,「民進黨如詐騙政黨」。

小結
台灣的民主是否落實?多元社會的真正來臨,台灣現在已進入了關鍵期!端看我們如何處理轉型正義,幾乎可以料想勢在必行似乎是一種趨勢。連續上下兩篇對轉型正義的報導與觀察,雖然它仍在進行中,還未有整體報告出爐;我們正向的肯定其作為,也為台灣的民主深化感到高興。理由如下:

①立法院已三度召開公聽會,觀其內容,愈趨理性多元成熟;不再充斥針對 一元甚至整肅性的文革般翻案行徑。
②解嚴後廿多年來,非但政府對轉型正義已著手進行道歉賠償等作為,民間團體的組合、形成壓力,已推升出全民的關注及從政人員對轉型正義的再正視與審慎處理。
③小英新總統更甚而將此關乎社會是否和諧、國家能否共創未來的議題提升至總統府層級,其洞見與重視程度可窺,尤有甚者,她深知此工程的複雜與嚴重,非一朝一夕能解決,而期許三年時間來盡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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